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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告知时限

发表时间:2022-02-28 访问量:4096

      鉴定意见相信大家也是经常用到的,鉴定意见一般是由各行各业的专家给出专业性得意见让我们借鉴的,如果是刑事案件这一方面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那么,鉴定意见告知时限是多久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鉴定意见告知时限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鉴定意见告知时限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二、伤情鉴定告知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来说是公安机关在受委托之时起三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告知利害关系人。《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三、什么是伤情鉴定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所谓伤残评定,是指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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